如特安防
您只需一个电话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 18668913066
相关资讯
咨询热线:
18668913066
固话:0531-58615066
邮箱:2881529222@qq.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高校商务港1号楼如特安防手机版网站二维码
当前位置:
液氨作业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安防工作要求
液氨作业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安装工作要求
根据液氨以及气化氨气的特点,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液氨存储、装卸作业活动都应注重安防工作,要遵守《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液氨存储与装卸场所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氨气报警器),其安装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罐区设备、管道的法兰处和阀门组处应设置检测点,其有效距离不宜大于2m;
2.氨气探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m~2m(氨气比空气轻);
3.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且二级报警优先于一级报警;
4.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
5.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氨气检测报警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爆合格要求。
液氨存储与装卸场所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氨气报警器),其安装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罐区设备、管道的法兰处和阀门组处应设置检测点,其有效距离不宜大于2m;
2.氨气探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m~2m(氨气比空气轻);
3.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且二级报警优先于一级报警;
4.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
5.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氨气检测报警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爆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