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声明:本公司所经营产品在其第三方平台所发布的宣传图片、尺寸、插图、文字描述、价格及其他资料,仅供参考,最终以公司官网及公司人员电话沟通为准;如有误解,请及时与公司反馈,我们会及时处理!
山东如特安防主营:济南气体报警器,天然气报警器,二氧化硫报警器,一氧化碳报警器,氯气报警器,氢气报警器,氨气报警器等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 | 联系我们 |
联系电话
18668913066

行业博客

产品·质量·服务AAA企业
如特安防竭诚为您服务

核心服务

厂家
直销
厂家直销一手货源 · 价格透明
资质
齐全
资质齐全检测报告 · 认证完备
功能
全面
功能全面报警联动 · 多场景适用

联系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8668913066

在线咨询 · 免费报价
山东如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手机版网站二维码

扫码访问手机版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博客 > 液氨作业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安防工作要求

液氨作业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安防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9-01-12  |  来源:山东如特安防  |  浏览:367 次
液氨作业场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安装工作要求
根据液氨以及气化氨气的特点,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企业的液氨存储、装卸作业活动都应注重安防工作,要遵守《液氨存储与装卸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液氨存储与装卸场所应设置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氨气报警器),其安装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罐区设备、管道的法兰处和阀门组处应设置检测点,其有效距离不宜大于2m;
2.氨气探测器安装高度应高出释放源0.5m~2m(氨气比空气轻);
3.检测系统应采用两级报警,且二级报警优先于一级报警;
4.报警信号应发送至现场报警器和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或现场操作室的指示报警设备,并且进行声光报警;
5.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氨气检测报警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爆合格要求。
液氨罐区